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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规模
我校2011年博士招生规模为200余人,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北京林业大学。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的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研究生均可报考。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考:
1、大学本科(国民教育序列)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至少6年以上(含6年);
2、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要求的所有课程的合格成绩证明(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2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且与所报的专业相关科技成果奖励;
3、对尚未取得高级职称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通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日--31日
2、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均为网上报名,网址:http://graduate.bjfu.edu.cn或
http://www.grabjfu.com或http://222.28.113.2
四、提交报名材料(最终以网上报名须知为准)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
(2)两份专家推荐信(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
(4)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2、同等学力考生: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份专家推荐信(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
(4)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7)身份证复印件;
(8)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硕士应届考生: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学校公章;
(2)两份专家推荐信(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以上的专家);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研究生院招生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持发表文章原件及相关证书原件,在指定时间到研究生院招生处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1年三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北京林业大学。
七、体检:初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体检。
八、考试
1、初试:外语(含听力)、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自然辩证法(3小时)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各2小时)
2、复试: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含外语口语、专业外语水平考察。
九、录取
1、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带*者外聘导师,带★者为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十、录取类别
我校从2008年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试行培养机制改革,招生类别调整为三类:
①非在职博士生:无工作单位,非在职脱产学习,必须转工资关系、档案,可转户口,毕业按照国家政策可参加就业派遣。
②委托培养博士生:有工作单位,在职脱产或不脱产学习,不转档案户口,毕业后须回委托培养单位就业。
③专项计划培养博士生:我校目前仅有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该类博士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档案户口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管理。(其它详情请查询我校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简章)
年龄超过45周岁的原则上不予录取或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方式。
十一、学费及奖学金
1、我校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行奖学金制度。录取为非在职的博士生(不包括骨干计划博士生)每年可获得10000元/学年的奖学金;在学期间如能较好完成学习及学科导师安排的科研及相关工作,还可获得学校及导师资助的最低12000元/学年的生活及助研津贴。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不享受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政策,录取为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可享受8000元/学年助学金。
3、委托培养博士生按协议标准交纳学费,不享受培养机制改革相关政策。
十二、其他说明
1、目录中的各专业招生规模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及考试情况进行调整。
2、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书自行购买。
3、导师信息可在研究生院网页查询,或到学院查询。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导师信息网址:http://graduate.bjfu.edu.cn/yjsmis/tutorsearch/search.asp
4、如内容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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