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18245号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动化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组织领导
自动化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推荐和接收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自动化学院2025届推免名额为13人。首先,进行各专业遴选,根据各专业人数比例,自动化专业择优推荐6人,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择优推荐3人,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专业择优推荐4人。
(二)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本专业平均排名在前30%(含)以内。专业排名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六个学期的全部课程平均绩点排名,课程绩点均为学生首次考试取得的成绩计算。大学英语水平在四级(425)及以上。
5、学生在本科阶段在核心(含)以上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者,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做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每名教授推荐意见不少500字,且每个教授推荐学生不多于1人),如审议结果为符合推免生申请条件,学院将全部佐证材料在学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审核申请,在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后,由学校专家审核小组确定审核鉴定意见。
(三)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推免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03246474@qq.com,将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入档案袋中送到产业大楼A1-311室,逾期不受理。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工系统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的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学院将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同时公示专业排名情况和提交联名推荐书及全部佐证材料,公示时间为3日。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遴选考核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推免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计算办法: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总成绩=学业成绩(平均绩点所对应的成绩)× 80%+综合能力成绩×2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分项目和分值见附录2。
排名方法:按专业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获得拟推免学生名单,如遇同分,则比较平均绩点。
4.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2日前进行公示(含姓名、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四、管理与监督
(一)推免工作将在学院党委的全程监督下按规执行,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严格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对发现有审查不严,营私舞弊,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工作小组的成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对遴选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可依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逐级申诉。
自动化学院咨询电话:024-89724448
自动化学院监督邮箱:273767567@qq.com
五、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情况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一)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任何一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者;
(二)在本科第4学年中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能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四)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五)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或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者;
(六)出国留学者;
(七)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六.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自动化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余未尽事宜,遵照《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执行。
自动化学院
2024年9月9日
附录1:
自动化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工作安排
1、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推免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至邮箱:103246474@qq.com,将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装入档案贷中(导师推荐信,不符合30%绩点学生的3名教授联名推荐书等电子和纸质材料),送到产业大楼A1-311室,过期不受理。
2、资格审查及遴选考核
资格审查工作由自动化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组建遴选工作小组,对学生提供的综合能力材料进行审议。
3、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
拟推免资格名单将在2024年9月12日前通过自动化学院公告的形式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附录2:
自动化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能力成绩计分细则
表1 学术成果、竞赛类和荣誉称号等分值计算办法
项目 |
奖项类型 |
分数 |
学术 |
SCI论文(中科院1区) |
25 |
SCI论文(中科院2区) |
20 |
|
SCI论文(中科院3-4区) 及认定期刊 |
15 |
|
EI期刊论文 |
10 |
|
核心论文 |
8 |
|
EI会议 |
4 |
|
省级论文及其他公开出版物 |
3 |
|
发明专利 |
10 |
|
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 |
3 |
|
竞赛 |
全国大赛1等奖 |
30 |
全国大赛2等奖 |
20 |
|
全国大赛3等奖、省级大赛1等奖 |
10 |
|
省级大赛2等奖 |
5 |
|
省级大赛3等奖、市级大赛 |
3 |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10 |
省级 |
7 |
|
市级 |
3 |
|
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 |
省级及以上 |
3 |
市级 |
1 |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
5 |
英语六级 |
大于等于425分 |
15 |
注:
(1) 综合能力成绩总分100分,若超出,则以100分计;若最高分者未达100分,则按最高分折算成100分制。
(2) 综合能力成绩总分100分的组成分数限制:学术上限25分,竞赛上限40分,荣誉上限15分,其它(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参军入伍、英语六级)上限20分。
(3) 以上成果仅认定第一作者、第一参赛人(需要附指导教师签字证明)、第一发明人;专利应为已授权状态;论文应提供录用证明或检索证明;论文等级按科技处认定标准执行;竞赛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
(4) 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同级别赛事获奖仅以最高级别认定。
(5) 同一项目不同年度赛事仅认定不同年度所获最高的两次奖励,并用认定系数进行区分。且对自动化专业类竞赛项目和非自动化专业类竞赛项目用认定系数进行区分。官方赛事、非官方赛事基于校教务处标准进行认定。是否为自动化专业类赛事、国外举办各级别赛事由推免工作遴选小组讨论决定其基础分数级别及认定系数。各类别赛事项目认定系数见表2。
(6) 学术/竞赛获奖总分=∑(各项基础分数×认定系数)。以上科研创新成绩计算方法及认定规则仅当年有效。
(7) 荣誉称号类:例如,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辽宁省三好学生、沈阳市模范大学生、沈阳市优秀大学生及沈阳市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8) 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类:例如,全国大中专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荣誉。
(9) 认定期刊包括:《中国科学:信息科学》(英文版、中文版)、《自动化学报》、《控制理论与应用》、《控制与决策》、《航空学报》、《电子学报》(英文版、中文版)。
(10) 论文作者单位和专利完成单位均应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11) 综合能力佐证材料接收截止后,不再受理综合能力加分材料调整事宜。
(12) 其他同级别未明确的加分项需经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后方可加分,自动化学院具有最终解释权。
(13) 省级论文及其他公开出版物,认定范围为中国知网可查到的刊物名称。
表2 赛事项目认定系数
官方赛事的认定,详见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当年最新名录,其中自动化类比赛标黄显示。
|
|
官方 |
非官方 |
自动化类专业赛事 |
首年 |
1 |
0.5 |
次年 |
0.7 |
0.3 |
|
数学建模、数学竞赛 |
首年 |
0.7 |
0.2 |
次年 |
0.5 |
0.1 |
|
非自动化类专业赛事 |
首年 |
0.7 |
0.2 |
次年 |
0.5 |
0.1 |
来源未注明“中国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WANMEI SPORTS网”的资讯、文章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注明“中国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WANMEI SPORTS网”的文章,若需转载请联系管理员获得相应许可。
联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扫码关注
了解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WANMEI SPORTS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