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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全国统一考试(含联合考试)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沈阳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沈阳化工大学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是按照国家下达我校2024年招生规模确定的参考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推免硕士生数、统考生报考生源及学科发展等情况研究确定,在复试录取阶段公布。
三、学制、学费及奖助办法
1.学制: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制为3-4年。
2.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其中俄语语言文学专业可申请中俄联合培养项目,到俄方学校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两校学位。每年向沈阳化工大学缴纳学费8000元/人,海外求学期间还需额外向俄方学校缴纳学费及其他留学相关费用。),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为6000元/人/年(其中会计专业型硕士收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收费标准10000元/人/年(其中会计专业型硕士收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最终以学校审批为准。
3.奖助办法及优惠政策详见《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和《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四、报名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报公告(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同)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或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25年10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2024年10月29日前将相关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发至研招办电子邮箱(yzb_h@syuct.edu.cn)。
(5)符合规定条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6)符合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条件并申请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研究生,应事先与所在单位及我校联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报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初试
1.下载准考证
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公布后,学校将根据国家线,制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复试线)及其他学术要求,并发布复试通知,其中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
各专业复试线和复试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凡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学校不再单独邮寄考生复试通知书。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并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工程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不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
具体复试的办法及其他要求请于2025年3月上旬前后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我校各类享受加分政策均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5年调剂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凡要求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其它
1.2025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以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新政策为准执行。
2.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联系人:韩老师
招生网址:
(1)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szs.syuct.edu.cn
(2)考生也可登录沈阳化工大学网站:http://www.syuct.edu.cn
后点击“招生就业”中的“研究生招生”专栏。
邮箱:yzb_h@syuct.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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