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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科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是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纳米科学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0个: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医学技术、应用心理、护理、公共管理、生物与医药、社会工作、电子信息。
学校总面积近2900亩,由湛江校区、东莞校区两部分组成,湛江校区位于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北部湾城市群中心城市湛江市;东莞校区创建于2002年,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地理几何中心的东莞市松山湖科学城。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
一、招生计划
(一)我校2025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实际招生数将依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的生源情况而定。
(二)我校2025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20人,具体招生专业见《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及培养
(一)基本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
(二)学习方式
1.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3.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其他专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学位类型
1.学术学位: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以创新能力培养为中心,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学位。
2.专业学位: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实践能力培养为中心,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除满足教育部提出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我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要求,考生须服从学校调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考生须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考生报考专业原则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各专业报考要求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报考条件》(附件2),详情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别提醒广大考生,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我校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均按考生所提供的网报地址和手机号邮寄。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和我校核验。
(7)符合条件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4.初试科目详见《广东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分为全国统考试卷和学校自命题试卷,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调剂等环节的具体规定届时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我校将在复试时要求考生提供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一)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两种。定向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将合同按规定时间交至我校。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不接受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报考,如有瞒报,一经查实,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我校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我校规定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我校要求或上级规定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学费:
①非定向生学费标准
全日制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全日制非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学年。
②定向生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1300元~1500元/生/学年。物价主管部门如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3.教材费:自理。
(二)奖助学金
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通过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生活补贴、临时困难补助等奖助项目,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国家各类奖助学金按国家政策执行,学校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评审办法参见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相关规定。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所有招生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xy.gdmu.edu.cn/)和“广东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请随时关注。
十、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彭老师、董老师
联系电话:0769-22896217
(工作日8:30-12:00;15:00-17:30)
邮箱地址:yjsyzsb@gdmu.edu.cn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区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科大学行政楼427室
邮政编码:523808
(二)各招生学院办公室
学院代码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01 |
基础医学院 |
何老师 |
0769-22896347 |
102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闫老师 |
0759-2387506 0759-2387677 |
103 |
医学技术学院 |
曾老师 |
0769-22896371 |
104 |
药学院 |
黄老师 |
0769-22896562 |
105 |
公共卫生学院 |
钟老师 |
0769-22896575 |
106 |
护理学院 |
林老师 |
0769-22896507 |
107 |
人文与管理学院 |
黄老师 |
0769-22896587 |
108 |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769-22896903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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