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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 |
研究方向 |
调剂名额 |
135107 美术(专业型) |
书法 |
16人 |
二、复试
(一)复试内容(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3分钟、外语口语测试3分钟、综合能力考察14分钟。自我介绍应包含思想政治素质简述。具体分数及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根据自我介绍和提交材料对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核。采取老师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考生需要在复试前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审查不合格或考核成绩低于6分者属于不合格,不予录取。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评(20分)。采取考生抽取试题朗读后作答的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考察(70分)。重点考察考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潜质、沟通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专业技能的水平等内容。采取上传考题考生抽取试题朗读后作答的方式进行。
以上采用线上复试的方式,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面试平台。
2、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考试内容:考生需完成书法临摹、书法创作或篆刻创作两项考试内容。
专业方向名称 |
类别
|
复试内容 |
考前准备 |
书法 |
专业型 |
作品临摹:四尺对开(1件) 书法创作:四尺对开(1件) 篆刻创作:3cm×3cm(1件) |
1、创作工具自备,纸张可选用生宣、熟宣及半生熟白色宣纸。 2、篆刻石料尺寸:3cm×3cm |
考生在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时,每40分钟将摄像头拉近自己的创作画面,展示作品局部。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5分钟内将作品拍照,发送至2458552173@qq.com邮箱内。邮件以“姓名+考号”的形式命名。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将自己的作品妥善包装,须72小时内通过EMS(其余邮寄类型拒收)寄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贺长辉收,联系电话15199593533。收件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将按弃考对待。 篆刻作品需邮寄印章石料。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以钉钉为监考平台,考生笔试作答。
专业 |
加试科目 |
考核方式 |
美术(书法) |
书法美学 |
线上笔试 |
美术(书法) |
篆刻史论 |
线上笔试 |
(二)复试时间
1、考前模拟测试时间:
第一次模拟测试时间:4月8日15:30-20:00;
第二次模拟测试时间:4月9日15:30-20:00。
2、正式复试时间:
4月10日8:00开始进行书法专业面试;
4月10日20:00-22:00进行书法专业能力测试。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
4月11日10:00-14:00
(三)复试方式:
采用线上的复试方式,以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为主要面试平台,钉钉APP为辅助平台和沟通软件。其中,面试通过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通过钉钉APP完成,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通过钉钉APP展示试题,监考作答,回传答卷打分的方式进行。在正式复试前我院将依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进行一对一联络并进行两次考前模拟测试,模拟测试方式均与正式复试方式相同,近期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四)复试环境要求:
1.硬件要求:
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双机位”。主机位、辅机位都须放置在稳定的位置,不可手持。可根据需要,准备手机支架等。复试期间须保证所有设备电量充足。
主机位设备须为笔记本电脑(若摄像头分辨率较低或者麦克风效果不理想,建议配备外置摄像头及麦克风),或台式机(另需配置高清摄像头+音箱+麦克风),放置在考生正前方,用于近距离拍摄考生正面,考生须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及双手应在画面中清晰可见,确保能够与考官在线流畅交流。正式复试时,须关闭电脑中的微信、QQ等即时通讯软件或其他类似应用程序,确保复试期间主机位电脑桌面除了复试系统界面外,不会出现任何其他应用程序界面。主机位摄像头应正对考生本人。
第二机位是辅机位,放置于考生侧后方45度角、1.5米左右处,用于监控考场环境。辅机位若使用智能手机,则建议配置手机支架。正式复试时,应取消闹钟、锁屏等手机设置,并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同时关闭手机信息、通话等功能以及相关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不受干扰。
辅机位须保证能够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需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注意调整辅机位摄像头角度和位置,以确保在辅机位的镜头画面中能清晰看到考生主机位的屏幕。
2.考试环境
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外界交流,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考生复试时须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房间内不能有字画与书籍。考生面前桌子表面仅可摆放身份证、空白纸张、中性笔、笔墨纸砚、印石、刻刀等考试用具。考生复试所用设备内不得存放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考生视频中所呈现的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更换视频背景,不得开启视频美颜等功能。
正式复试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辅机位摄像头环绕360度展示本人应试环境,以及手持身份证接受考务人员远程身份核验及存档等操作。
正式复试期间,主机位和辅机位设备要全程开启。考生须全程正对摄像头,且保证头肩部和双手在视频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做与复试无关动作,不得中途离开位置。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查询资料或者接收其他信息,不得与外界进行任何形式的联系。考生严禁在复试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截屏等,严禁将复试题目、内容等相关资料在考中或者考后外传。
复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完成相关操作。考核内容含面试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步骤含抽题、作答以及交流问答、专业技能考核等环节。
复试过程中若出现突发情况,请考生保持冷静,并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通过备用平台“钉钉”与复试助理联系。
接收到考官关于复试结束的明确指令之后,考生方可退出主机位和辅机位的考试系统或平台。
考生无故失联不参加复试,或者复试过程中无故中断却不主动及时联系复试助理,视为放弃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若考生拒不配合考务人员的指令,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考生复试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新疆艺术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做到诚信考试。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复试时全程不得透露个人信息。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保持通讯畅通,网络远程复试前1-2天学校会与考生进行模拟连线测试,请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4.考生必须签订复试诚信承诺书方可参加复试考试。
5.考生须持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开始前在线展示)。
6.笔试环节以在线提问或在线笔试方式进行,请考生务必根据复试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黑色碳素笔,空白A4纸1-2张。
7.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面试过程要注意仪容仪表,保持干净整洁、言语礼貌等。
8.复试过程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本人全程出镜,不得中途离开座位,否则视为违纪。
9.考生进入网络远程复试候考区后,系统将随机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按序等候,并随时关注候场提醒。
10.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进入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前,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应用程序。
三、考生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居民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籍学历材料
(1)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
(2)往届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如果考生只取得学历无学位,需提供毕业证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提供材料:
应届生:提供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协议(本校二级学院签订)。
往届生:须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定向就业协议、在少数民族地区缴纳的社保明细、原单位的就业协议扫描件、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扫描件。
所有材料均需考生手写亲笔签名。
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复核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政审表扫描件
填写《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审核表》,相关部门盖章后,考生扫描上传。
8.个人陈述。
9.考生网络设备登记表扫描件。
所有考生填写《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网络设备登记表》,考生本人亲笔签名,上传扫描件。
10.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并加盖本科院校相关公章)。
11.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
12.《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思想道德考核表》
13.其他专业能力佐证材料:
专业代码 |
专业 名称 |
研究方向 |
本科专业 |
提交材料要求 |
135107 |
美术(专业型) |
书法 |
130402绘画(中国画方向) 130405T书法学 130406T中国画 |
提交本科专业证明、本科阶段获奖证书/入选证书/学术刊物(扫描件),可以佐证自己专业能力相关证书(扫描件),各类佐证学业优秀证书(扫描件)和近期3~5张作品彩色图片。 |
(二)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
考生须在4月7日20:00前,向书法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考生材料务必按以上顺序放在一个文档中,以“调剂-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姓名-考生编号”命名文档,以PDF格式提交。所有材料须发送到书法学院指定邮箱:2458552173@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提交资料不全、资格审核不通过,均不得参加复试。
四、录取
(一)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5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5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调剂考生按照报考的研究方向分别进行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进行录取。如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一、初试科目二、初试科目三、初试科目四成绩进行排名。如按照以上顺序仍无法区分名次,再次对考生进行复试加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2.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及格者。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
5.身体健康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者。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新疆艺术学院书法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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