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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面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生招收直博生、在本校优秀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秋季面向已经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收博士研究生。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和《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中国农大研生字【2012】7号)文件的规定,2014年我校继续在秋季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
一、招生规模
201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总招生规模约为780人。各学院、学科招生人数详见2014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版)。秋季招生人数将于2013年10月22日前在2014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10月版)中公布。
学校招收非脱产委托培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除外、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其中来自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申请人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研生[2013]17号)规定,2014年接收本校优秀在读的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硕博连读生;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接收直博生。直博生需缴纳报名200元报名费;硕博连读生免于缴纳报名费。
四、秋季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招生学院提出的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要求(详见附表1)
3、其他说明
(1)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3)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3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1月26日下午5: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不退还报名费。
(四)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应于2013年11月27日-12月9日按照招生学院在网页上公布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关注报名系统中材料登记审验情况。请随时关注学院公告并及时办理,逾期不补,网上报名失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委培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非应届硕士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中的评议书,并在评议书上注明申请人姓名并加盖档案室公章。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半年内体检合格证明。
(五)相关说明
1、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经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这三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2、凡符合教育部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3、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申请委托培养的申请人、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人,报名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六)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4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进行审查,在2014年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范围内,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其中,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须由受援高校按照我校的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推荐。
2.复核:2014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复核阶段的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批:2014年5月。
研究生院通过审核学院公布的相关初选和复核办法、联合学校纪委和研究生教育专家组成巡视组对实际选拔程序进行监督、接受考生质询等程序。在保证选拔过程的合理、合法和透明的基础上审批录取名单,并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最终录取名单,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五、奖助政策
中国农业大学将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研究生教育收费以及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规定要求,在以下现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收费制度,执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加大研究生助研、助管和助教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落实国家奖学金制度,继续实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积极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措施。通过推进新的奖助体系建设,使我校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总体上享有更好的待遇水平。新的奖助政策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始实施。
六、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生、委托培养生和定向生共三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生,学费及生活费(包括助学金、助研津贴等)将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其中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按学年缴纳学费,共计四年。缴费标准及办法将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相关规定出台后我们将及时公布。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学费来源将执行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学校向非在职定向生提供助研津贴。
七、监督机制
在2013年实施申请考核制的基础上,将继续对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八、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统一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入学注册,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学年。期满经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申请学院联系咨询。学院联系人详见附表2.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4286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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