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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7年起,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进行重大改革。为便于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改革内容,提前做好报名考试准备工作,我办对考生较为关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整理,并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及我校招生政策,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答疑。现将部分共性问题及解答内容公布如下,请考生及时查看掌握。
问题一:临床医学类分类考试是什么意思?
答:分类考试是指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初试业务科目使用不同的考试试题。
临床医学类学术学位初试业务科目由招生单位自命题,着重考查医学专业素养和科研创新潜质。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初试业务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科目名称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科目,着重考查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问题二:实施分类考试后哪些考生将受到影响?
答:实施分类考试后,对我校医学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现有的初试业务科目“306西医综合”将取消。具体有下述三类考生初试业务科目受到影响:
1.报考我校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1072)这三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的考生,初试业务科目将使用“联考西医综合”。该套试题是全国医科院校(独立设置)研究生院联盟高校联合命制的具有选拔性质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业务课科目。
2.报考我校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业务科目将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类)”。
3.报考我校中医学(1057)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业务科目将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类)”。
其他专业考试科目安排不变,涉及到可选考“306西医综合”的将不能选考。
问题三:“联考西医综合”试卷结构、考试内容包括哪些,如何复习备考?
答:目前,全国医科院校(独立设置)研究生院联盟已对社会公布联考西医综合考试大纲,该大纲明确规定了考试形式、试卷结构及考查内容。我校已将考试大纲公布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请报考我校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1072)这三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的考生及时下载查看,按考试大纲复习备考。
问题四:如何复习备考“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答:报考我校临床医学(1051)、中医学(1057)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业务科目将使用“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该套试题在重视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进一步丰富命题内容,提高初试考查的职业针对性和科学性。全面加强临床医学职业素质考核,对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规等基本职业素质方面进行考查;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考查,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同时,推进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素质考核的有机结合,提高考查实效性。
目前教育部暂未对外公布该套试题的考试大纲,请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信息,我办将及时在本网站发布。
问题五:在分类考试改革的背景下,重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何变化?
答:在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在分类考试改革的推动下,我校将进一步明确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以培养高层次医学科研人才为宗旨,适当放宽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满足更多本科学习专业为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但有培养潜力的考生报考,实现投身医学科研事业的梦想。
因此,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中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专业的具体要求放宽为:
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
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心理学类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限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实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
我校欢迎上述专业的考生报考,但须提醒考生的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科研人才,而非培养临床医师。如本科专业为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将无法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无法取得临床行医资格。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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