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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中国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WANMEI SPORTS网 2015-07-07 相关院校:西南财经大学
入学报到
1、报到时间:2015年9月8日
2、报到地点:
报到校区 | 报到专业 |
光华校区(青羊区) |
(004)工商管理学院-(125100)工商管理硕士
(004)工商管理学院-(125400)旅游管理硕士
(009)公共管理学院-(125200)公共管理硕士
(010)会计学院-(125300)会计-02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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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校区(温江区) | 除以上专业外其他专业录取的新生 |
3、报到流程:
4、报到所需材料: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有证件需复印一套,交学院(中心)审查存档。
5、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新生,须向录取学院(中心)书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入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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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新生党员由县、市委或省、直辖市区的区委组织部出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四川省的生源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组织部”,其他省份的生源介绍信抬头写“四川省教工委组织部”。
2、新生共青团员由所在基层团委出具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西南财经大学团委”。
3、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在报到时交由各学院(中心)集中后分别交学校有关部门办理。西南财经大学本校应届生由学校统一办理。
户口迁移办理
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大中专院校学生升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可迁可不迁。非西南财经大学应届毕业生考入我校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我校,也可迁回原籍地公安机关。
户口迁入学校请按照如下要求办理:
1、学校研究生集体户口接收对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02方向、援藏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等除外。
2、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统一填写“西南财经大学”或“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柳台大道东段555号”。
4、特别注意:《户口迁移证》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必须要有完整的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户口专用公章。
5、新生入学办理报到手续时,保卫处设有接待点,统一接收《户口迁移证》。保卫处将在开学后三个月内完成学生上户工作,并在第一学期期末结束前完成身份证的换发工作。新生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未将户口迁往学校的,视为主动放弃,保卫处将不再办理学生户口迁移手续。
注:四川省物价局规定:换发第二代身份证工本费20元,我校将在统一组织学生照相、换证时,由公安机关当场向新生收取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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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寄送
1、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请学生持调档函自行前往档案所在地办理调档事宜。
2、档案指考生自高中学习阶段起生成的,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的一系列材料。档案由考生学习工作单位整理形成。应届本科毕业生,因大学阶段相关的档案归档需要时间,可适当推迟。一般要求在毕业后2周内寄出。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需根据相应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4、档案应由档案所在地管理部门通过机要或EMS邮寄,考生不得自行携带。邮寄地址统一格式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XX学院(XX学院为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学院)邮编:611130
*注意:考生请务必将档案寄往录取学院(中心),不要寄到研招办。邮寄档案的封面注明录取的年份、学院、专业,以便学院在收到考生档案后归档(学校发放的“调档函”中附有相应的标签,考生档案管理单位可以直接裁剪后贴于档案的封面)
学费缴纳
为了方便您在校期间学费及有关费用的缴纳和奖学金、助学金等的发放,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温江支行”为您办理了一张建设银行借记卡,此卡和密码信封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给您,请注意查收。您收到卡片后,请及时由您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卡片到任意建设银行网点更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必须修改后方视为新卡激活。
2、为提高收费效率,学校优先采取银行卡代扣的收费方式。具体要求是:如您同意采取代扣收费方式,请按《2015级研究生学费标准明细表》中注明的应缴费用总额(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于2015年8月23日前将足够的款项存入卡内(存入卡上的金额至少比应交费金额多10元,例如:应交金额8000元,卡上余额应保持8010元),银行将在指定的时间内代扣您应缴的相关费用。如果代扣成功,开学报到时,请在您所就读的院系报到处领取学校财务处开具的交费收据,为您节省现场缴费时间。
3、因入校前无法和您签订代扣、代发协议,所以只能采取此协议方式。如果您在学校指定的时间内向收到的建设银行卡内存入足额的应交费用,就视为您已同意在校期间采用银行代扣、代发方式,入校后不需再签代扣协议。如您在校期间不愿采用代扣方式,入校后可向学校财务处提出书面申请。收到银行卡的同学在入校报到时请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报到处,由学校财务处集中后转交给开卡银行,补齐银行开卡资料。
4、在校期间,学费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奖学金和助学金等的发放均通过此卡进行,请您务必妥善保管好该卡,并不要销户。如您的银行卡发生变更,请及时告知学校财务处224办公室,联系电话87092190。
2015级研究生学费标准明细表
学生类型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专业 | 执行文件 | 备注 |
博士生 | 9000 | 全部专业 | 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 | |
科学学位硕士生 | 7200 | 全部专业 | 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 |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 15000 | 税务、资产评估、金融、旅游管理、国际商务、 应用统计、审计、会计(MPAcc)、项目管理、 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保险、法律(法学)、 社会工作、农村与区域发展、新闻与传播 |
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 | |
20000 | 公共管理(MPA) | |||
10000 | 法律(非法学) | 学制三年 | ||
28000 | 工商管理(MBA) | |||
13500 | 体育管理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 | 14000 | 公共管理MPA、工程硕士、农业推广、法律硕士 | 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 | |
20000 | 会计硕士MPAcc(单证) | |||
40000 | 会计硕士MPAcc(CFO方向) | |||
住宿费 | 1500 | 住校博士生 | 川教〔2007〕190号 | 单人间 |
住宿费 | 1200 | 住校硕士生 | 川教〔2007〕190号 | 二人间 |
基本医疗保险 | 80 | 全部在校大学生 | 成人社发〔2014〕31号 | 代收 |
特别提示
(1)学生缴清应缴费用方能注册、选课和参与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
(2)咨询电话: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温江支行:95533,028-82729057
西南财经大学财务处:028-87092913,028-87092190
奖学金及绿色通道
1、学业奖学金
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将于2015年7月下旬公布,届时请登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http://zzzx.swufe.edu.cn/)查询。
2、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交清学杂费用的新生,一律先报到入学,然后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学费缓缴手续。
办理程序:在新生报到点领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绿色通道”申请表》,填写完整,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交学院(中心)领导审核,学院(中心)审核后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申请学生即可缓交学费。
3、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研究生每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为12000元。新生可在入校后向学校的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准备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区县民政局出具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3、父母或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后勤服务
1、我校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为减轻旅途负担,我校经过招标程序,引进了入围四川省纤维检验局“2014集团购买床上用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证明目录”、符合学生床规格、价格优廉、具有高校供货业绩的床上用品生产企业,在新生报到时现场销售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欢迎同学自愿选购。有关质量技术参考标准及价格信息详见西南财经大学后勤服务总公司主页:http://houqin.swufe.edu.cn。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教育部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在新生入校期间,各高校要对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报当地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备查。”因此,请各位新生在入学报到期间,按学校统一安排,主动配合登记备案,如实填写《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登记表》。
2、饮食服务中心所属食堂、餐厅、浴室(光华校区)和校内部分商业网点采用校园卡支付方式。校园卡的开户、补办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卡的销户、存款在食堂存款窗口处办理。新生领到校园卡后,需到食堂“存款窗口”激活校园卡并核对卡上姓名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如有误,请到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进行更正。校内各食堂均安装了校园卡自助服务机,可进行校园卡消费明细查询、挂失、解挂、修改密码。柳林校区各公寓门口安装校园卡自助充值机,可进行校园卡现金充值。
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文件精神,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大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都应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5-2016学年度大学生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本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标准执行,由学校财务处代收;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可自愿参加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本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筹资缴费标准执行,参保手续由学院统一办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具体保险待遇请到学校医院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咨询,87092687。
4、博士生如需入住学校学生公寓的,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实用信息
1、各学院(中心)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老师 | 联系电话 |
001 | 经济学院 | 王老师 | 87092197 |
002 | 财政税务学院 | 魏老师 | 87092961 |
003 | 金融学院 | 雷老师 | 87092316 |
004 | 工商管理学院(科学学位) | 黄老师 | 87092092 |
004 | 工商管理学院(专业学位) | 李老师 | 87352215 |
005 | 国际商学院 | 徐老师 | 87092832 |
006 | 统计学院 | 赵老师 | 87092207 |
007 | 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 王老师 | 87355141 |
008 | 证券与期货学院 | 张老师 | 87092071 |
009 | 公共管理学院 | 彭老师 | 87092517 |
010 | 会计学院 | 余老师 | 87092405 |
010 | 会计学院 | 姚老师 | 87092965 |
011 | 经济信息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87092421 |
012 | 经贸外语学院 | 邱老师 | 87092603 |
013 | 保险学院 | 任老师 | 87092663 |
015 | 法学院 | 王老师 | 87092273 |
0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王老师 | 87092205 |
019 | 体育教学研究部 | 蔡老师 | 87092793 |
020 | 经济数学学院 | 刘老师 | 87092605 |
001 | 经济学院 | 王老师 | 87092197 |
021 | 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 彭老师 | 87092823 |
023 |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科学学位) | 方老师 | 87355180 |
023 | 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专业学位) | 罗老师 | 87352285 |
024 | 人文学院 | 邱老师 | 87092509 |
025 | 社会工作发展研究中心 | 闫老师 | 87092241 |
2、报到期间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 | 028-87092244 | 助学贷款 | 028-87092282 |
学籍管理 | 028-87092883 | 后勤服务 | 028-87092283 |
学费缴纳 | 028-87092913或87092190 | 户籍管理 | 028-87092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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