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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WANMEI SPORTS网 2015-09-25 相关院校:西安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教育、艺术等十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作为“新丝路大学联盟”创办高校,西安交通大学即将迎来120周年校庆,并正在为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努力奋斗,欢迎广大优秀学子踊跃报考我校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2016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3900名,在校学习年限为2~3年。各学院招生规模详见招生目录,录取人数视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2016年拟招收推荐免试人数占招生规模50%,具体接收章程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jtu.edu.cn),各学院招收推荐免试人数以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具有下述条件之一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须满足: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满2年或2年以上;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c.辅修过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英语通过四级。
成人、网络、自考应届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
(三)、单独考试考生除满足条件(一)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业务骨干,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2.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3.报考限定在学校招生目录公布的工程硕士领域(前四位代码:0852),拟招收人数60名。
(四)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满足条件(四)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0)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七)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五年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学历应符合报考相关要求。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应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能提供者,后果自负。
3、注意事项:
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6111)按规定接受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
(2)报考我校的户籍在陕西(须出具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在陕西(须出具单位证明、工资条及劳动合同)的往届毕业生;
(3)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艺术(135100)及同等学力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名点报考;
(4)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应届生)。
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考生外一律不受理其他考生报名。
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考生,系统所生成的报名号前4位应为“6111”。
外省报考我校考生按当地省级招生单位的规定选择报考点报名及考试。
(二)、现场确认:(参见我校研招网“现场确认须知”)
1.时间:2015年11月8日-12日(具体时间见报名点通知)。
2.地点: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宪梓堂一楼(交大南门向西100米)。
3.提交材料:网上报名信息表、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发表文章等),待招生单位审查后确定考试资格。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
7.考生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经现场信息确认者,报考无效。
四、入学考试
考生应在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期间内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27日(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安排在12月28日进行)
复试时间:2016年3月。
五、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须进行体检,由西安交通大学统一安排。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相关说明
(一)网上填报说明
1.考生应严格按招生目录正确报考。
2.报考强军计划的考生在“备用信息”中填写推荐军区。
3.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国防生”,对未注明“国防生”的,我校查实后不予录取。按照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初试科目
1.硕士生入学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艺术(135100)考试科目除外)。
2.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考生网报时按相应专业考试科目填报即可。
3.各学院不同招生专业如考试科目代码相同,则考试内容及要求也相同。
自命题考试范围或大纲咨询相关学院。
(三)复试要求与须知
2016年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各学科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基本复试分数线。
1、进入复试的考生,按照报考学院复试办法参加复试,请考生留意学院网上通知。
2.同等学力人员,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加试通过后,方可参加相关学院的复试。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人员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相关费用
1.考生报名费、体检费、住宿费均按陕西省物价局和省招生办规定的标准执行。
2.学费
被录取为我校2016级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详见西安交通大学财务处公告。
3.资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资助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企业或个人捐资设立的社会奖学金等。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全国每年奖励35000名在读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年。我校在国家下达的指标内进行评选上报。
(2)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硕士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生)。标准为每生500元/月。
(3)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用于支持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因素按学年进行评定与动态调整,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每生10000元/年)和二等(每生8000元/年)。长学制研究生在转博前可享受一等奖学金,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评二等奖学金(奖励比例不超过80%)。每名硕士研究生在当年内“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4)专项奖学金。由学校提供,符合条件者可兼得。(a)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全日制长学制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特等奖为10000元/生,一等奖为3000元/生,二等奖为1000元/生。特等奖全校约50名,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一等奖约占免试录取研究生的40%,二等奖用于奖励其余免试录取研究生。(b)工程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工程硕士(软件工程除外)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为5000元/年•生,二等奖为3000元/年•生。一等奖名额为免试录取研究生数,二等奖名额约占考试录取研究生的60%。奖励年限不超过3年。(c)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医学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公共卫生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以及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六、七年级医学七年制学生和六年级医学八年制学生,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为5000元/年•生,二等奖为3000元/年•生。一等奖名额为免试录取研究生以及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六、七年级医学七年制学生和六年级医学八年制学生数,二等奖名额约占考试录取研究生的60%。奖励年限不超过3年。
(5)“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设置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岗位,每学期面向研究生招聘人员,并发放相应的岗位津贴。基本津贴标准为,每个标准助教岗位(按课程计),硕士研究生2400元,博士研究生3200元,依据不同课程习题课的数量,允许上下浮动20%;每个标准助管岗位,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博士研究生800元/月;每个标准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1100元/月,博士研究生1300元/月。助研岗位津贴按学校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津贴经费由导师承担,发放额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标准,具体发放数额由导师确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习期间,导师可以不发助研岗位津贴。
详情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五)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六)招生咨询
1.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邮政编码:710049;
电话:(029)82668329;电子邮件信箱:yzb@mail.xjtu.edu.cn
网址:http://www.xjtu.edu.cn或http//yz.xjtu.edu.cn传真:(029)82664655。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WANMEI SPORTS参考书,不出售往届试题。
2.各学院联系方式
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通过招生目录查询该专业所属学院,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信箱
机械工程学院82660983张老师xgzhang@mail.xjtu.edu.cn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82665286冯老师fengyh@mail.xjtu.edu.cn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82668710王老师mhwang@stu.xjtu.edu.cn
电气工程学院82664000郝老师plhao@mail.xjtu.edu.cn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82668663韩老师hanl@mail.xjtu.edu.cn
航天航空学院82668754李老师zmma@mail.xjtu.edu.cn
数学与统计学院82663938刘老师mathgrad@mail.xjtu.edu.cn
管理学院82665353白老师baijiao@mail.xjtu.edu.cn
理学院82668740纪老师jigl@mail.xjt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82665292常老师rwky@mail.xjtu.edu.cn
软件学院82664760秦老师Rjqy@mail.xjtu.edu.cn
外国语学院82665499杨老师linday@mail.xjtu.edu.cn
生命学院82669021王老师bywang@mail.xjt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82668187吕老师Rwyj@mail.xjtu.edu.cn
医学院82655038卢老师Luyang69@mail.xjtu.edu.cn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82665836杨老师yangyan1015@mail.xjtu.edu.cn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82664542忽老师Grad-epe@mail.xjtu.edu.cn
经济与金融学院82656906蒲老师pxl@mail.xjtu.edu.cn
金禾经济研究中心82667920郑老师zhengliping@mail.xjtu.edu.cn
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83395107董老师donghui@mail.xjtu.edu.cn
法学院82668124尚老师fxjw@mail.xjtu.edu.cn
研究生院(苏州)0512-69562811周老师rlzhou@mail.xjtu.edu.cn
MBA中心82665681唐老师txx@mail.xjtu.edu.cn
前沿研究院83395043朱老师zhudandan0607@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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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五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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