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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吉林大学 2010-09-29 相关院校:吉林大学
一、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800人左右。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学制:2—3年,具体情况见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相关规定。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法律硕士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本科1—3年级学生一律不准报考,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和录取资格。
五、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二)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现场摄像、确认的方式。请考生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n((教育网);http://yz.chsi.com.cn(公网),网报时间为201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现场摄像、确认的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11月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三)网上报名报考点应选择为吉林大学,并在吉林大学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摄像的情况有:
1.全国报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
2.全国报考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的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
3.全国报考吉林大学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科目: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总体上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个单元(少数专业学位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三个单元或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招生院系所、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的设置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思想政治理论试题满分为100分,外国语试题满分为100分,基础课中西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体育综合试题满分为3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试题满分为200分,其他基础课各考试科目试题满分均为150分。专业基础课中会计学试题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基础课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3、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以下仅为我校使用的全国统考试题: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6-西医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4、以下专业在我校多个学院、所(见代码)都有设置,请广大考生在报考时认真选择:
(1)会计硕士(1253)204(P11)、205(P12)
(2)金融硕士(0251)201(8)、205(12)
(2)工商管理硕士(1251)204(P11)、205(P12)
(3)英语口译(055202)103(P4)、801(P38)
(4)地质工程(085217)602(P24)、603(P25)
(5)生物工程(085238)304(15)、805(40)
(6)物流工程(085240)404(19)、807(41)
(二)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对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复试时要进行外语听力、专业外语口语、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的考试。有关专业课复试科目已在备注栏内注明。复试时,将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不能参加复试。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报名费,复试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若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将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八、有关事项:
(一)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只能选报招生专业目录上所规定的专业,招收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力的专业、方向已在备注栏内注明,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外语类跨专业考生和各方向规定需加试的跨专业考生,需加试所报专业大学主干课两门。
(二)凡在报考时采用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者,无论在招生工作中的哪一个阶段被发现,一律取消其报考、考试或录取资格。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及其他招生信息均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查询。具体事宜以我校印发的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单行本)为准。
网址:http://yjsy.jlu.edu.cn
E-mail:jdyzb@jlu.edu.cn
联系电话:0431-85166371传真:0431-85166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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