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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推荐免试办法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2024-10-08 相关院校:东北师范大学
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
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2个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学科专业体系覆盖12个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19位。建校70余年来,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优师工程”、“U-G-S”教师教育新模式、面向造就卓越教师的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新模式、着眼“未来教育家”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等改革成果,多次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建有国家级、部委级科技创新平台18个,部委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10个,近年来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4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6项。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专业
(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的专业
具体专业信息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专业
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世界史、数学、统计学、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学、生物学、生态学、草学、地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可接收直博生。具体专业信息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直接攻博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一)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具有教育部批准推免资格的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
6.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以推荐高校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名单为准]。
7.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上述7点为基本申请条件,各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招生院部)可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实际,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要求。
(二)直博生申请条件
在满足“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前7点基础上,须符合接收直博生的招生院部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直接攻博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复试、接收程序
(一)预报名
9月12日起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拟申请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和外校)可登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nenu.edu.cn/ybm,以下简称推免预报名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具体要求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预报名通知》。
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具体招生院部、专业的报名开始和结束时间以系统中公布为准。
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所列学科专业主要为我校2024年接收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的学科专业,仅供预报名期间使用。最终录取学科专业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为准。
(二)正式报名
1.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时间为准),获得推免资格的申请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并完成接受复试确认和接受待录取环节。
2.我校各招生院部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过系统向允许参加复试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者须在招生院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否则招生院部可撤销复试通知。
3.我校各招生院部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招生院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否则招生院部可撤销待录取通知。
4.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者仍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未经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无效。
(三)复试
1.我校各招生院部将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择优选拔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方能录取。
2.复试具体时间、形式、内容、流程等由各招生院部自定,详见各招生院部网站公布的推免接收复试细则。
3.考生可申请跨学科攻读研究生。是否接收跨学科考生以及跨学科考生的具体复试要求由各招生院部自定。
(四)接收
1.我校将在10月10日前完成全部推免生接收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研招办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且通过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后,推免生正式获得我校研究生录取资格。
2.我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任何形式的接收函,预计将于2025年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和手续。
四、报考类别、学制、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一)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直博生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就业。
(二)学制、收费标准
学制、学费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
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年,学费标准为每学年1万元/生。
住宿费标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三)奖助办法
研究生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本方案所指研究生系本人人事档案完整转入学校、全程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
五、其他事项
(一)“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公费师范毕业生本研衔接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推免接收参照此办法执行。公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另行制订发布。
(二)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如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等),应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名。
(三)以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我校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免复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已被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或受到所在高校处分,或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均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若2025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六、咨询方式及监督举报方式
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各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服务号“东师研招”推送相关招考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099608
邮箱:yzb@nenu.edu.cn
“东师研招”微信服务号二维码:
(二)关于申请、接收专业、课程、导师信息、跨学科判定、复试程序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专业目录。
(三)其他相关咨询方式
1.学籍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29;
2.学制及培养环节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学术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8152/9602;
3.奖助学金、档案管理、定向合同相关问题请咨询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91;
4.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宿舍综合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717;
5.学位授予相关问题请咨询学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85099638;
6.学费相关问题请咨询财务处,咨询电话:0431-85099359;
7.就业相关问题请咨询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00-998-7757。
(四)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jw.nenu.edu.cn/)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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