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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0-09-08 相关院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我校2011年将继续在各硕士招生专业中(详见我校《2011年硕士招生简章》;其中,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和旅游管理硕士除外)开展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如下所列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之一者,则可适当放宽要求。
(1)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的;
(2)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的。
二、申请材料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1)1份;
2.两位副教授以上专家的推荐信(模板详见附件2)2份;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1份;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各1份;
6.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的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请申请者按要求将上述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所有材料恕不退还),于2010年10月12日前(以邮戳为准)直接寄(送)至我校各报考学院(中心),接收推免材料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南路1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xxx学院(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编:430073。
2. 选拔考核:
(1)我校各学院(中心)考核小组审核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2)各学院(中心)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复试的时间、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20分、外语听力和口试40分、综合素质面试40分),满分100分。
(3)复试合格者将体检表(本科所在学校校医院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的体检表)寄(送)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学院(中心)。
3.拟录取:学校对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将择优接收,并发放接收函。被我校拟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该生推荐学校的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等,办理网上报名等手续。未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四、奖助金政策与推免生待遇等
1.奖助金待遇等级与金额
我校自2010年开始全面实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提供较完备的奖助学金制度。
2.推免生待遇
我校2011年接收录取的外校推免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学校一等奖学业学金,其他学年按学校规定,参与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具体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硕士生学制及学费标准
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以3年学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学费标准为每生10000元/学年。
五、其他注意事项及说明
1.申请人所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原则上须与其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申请人不得跨一级学科申请免推专业。
2.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推免生张榜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推免生资格。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60,
联系电话:027-88384542,
网址:http://yjsb.znufe.edu.cn
各院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附件1: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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