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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4-07-16 相关院校: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唯一的建筑类高校,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和北京市确定的高水平特色型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育精英良才,服务国家和首都城乡建设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领域、科研方向,完整构建“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全层次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含交叉学科门类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拥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3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学校龙头学科优势进一步提升,工科整体优势进一步凸显,70%位列B档次。“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先后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我校最终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以上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全日制推免生计划不超过总录取计划的50%。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学科专业已在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标明,请考生报考前仔细查阅。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及复试时,出具由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招生考试的非全日制考生须为理工类应届生或往届生。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及学院招生特殊需求须在报名前与相关专业设置学院咨询。
2.建筑学、建筑(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下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考生;建筑遗产保护(交叉学科1、2方向)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及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考生。
3.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
4.设计学专业接收设计学、艺术设计、工艺美术、美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建筑学、景观设计、风景园林等专业的考生。
5.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专业学位)、城乡规划(专业学位)、风景园林(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
6.建筑技术科学(081304)学科方向设置在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招生方向为绿色建筑热工环境和建筑碳中和科学与技术。此方向欢迎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能源材料、机械、电机、电子等相关领域本科专业考生报考。
7.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8.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流程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
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凡拟选择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6)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10月上旬于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16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报考前应与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含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安排详见10月下旬于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须知》。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由报考点进行核对。
(2)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薄)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二(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
报考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的快题类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22日下午,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
七、复试、录取
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5.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总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6.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7.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8.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复试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
10.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
2.学校不提供历年专业考试试题。
3.本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社会工作(MSW)、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学制2年;全日制学习年限为2~4学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为2~5学年。
4.全日制收费标准:各专业(MEM除外)学费收取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工程管理(MEM)专业学费为28000元/生,入学时先缴纳14000元/生。
非全日制收费标准: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为68000元/生,入学时缴纳34000元/生;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含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学费为78000元/生,入学时缴纳39000元/生。
5.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6.如本文件与2025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本校下列单位(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唐老师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赵老师010-61209573、010-6832252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王老师010-68322126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章老师010-61209271
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王老师010-61209253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闫老师010-61209121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赵老师010-61209263
理学院:刘老师010-61209415
马克思主义学院:赵老师010-61209317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陈老师010-61209313
研究生院:李老师010-68364458
陈老师010-68322241
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件2:《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大纲与参考书目》
附件3:《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介绍(学术学位)》
附件4:《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介绍(专业学位)》
附件5:《“智能建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制培养招生简介》
附件6:《“智慧资环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制培养招生简介》
附件下载https://yjsy.bucea.edu.cn/tzgg0/c9660bc1250f4307aa1dec1f9fff37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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