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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WANMEI SPORTS复试 来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24-03-23 相关院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二)各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院设立分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5至7名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组成,在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三)落实信息公开
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调剂、录取等相关信息;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不得随意调整专业计划;复试结束后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复试成绩、成绩合格考生名单等数据,由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统一公示。
二、招生计划分配
学校将根据办学条件、特色培养、服务地方经济、服务行业需求、就业质量等实际情况多方面考虑合理的制定招生计划并提前公布。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
(一)复试方式
学校对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初步定于2024年3月30—31日。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比例
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专项计划考生:(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总分要求,且单科分数不低于40分。(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其它说明: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且进入复试,若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任何一项发生改变都将视为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调剂考生相同。
(四)复试信息发布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分数线、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研究生招生信息均由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发布。在复试前由各招生学院向参加复试的考生确认通知到位。
(五)复试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
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政审表》;
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
8.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书;
9.专项计划及加分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须提供《少民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役证》;加分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面试时可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二级学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拟录取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1251)、会计(1253)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1.会计硕士笔试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设计专硕手绘技能考试,时间3个小时;其它专业笔试为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1)考核内容
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各专业复试阶段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由各学院组织。
(2)考核要求
笔试题目的命制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命题和评卷工作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相关要求执行,不同批次复试不能使用相同试题。各学院要提高保密意识,专人负责,确保万无一失。
2.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时间20分钟以内。
(1)考核内容
一是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等;
二是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三是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考核要求
主要采用问答形式,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综合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考核小组
各学院应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秘书1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
3.加试科目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工商管理(1251)、会计(1253)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开卷考试。
(七)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全程记录。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成员、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加强对考生身份核验。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身份核验。
3.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四、调剂相关安排
(一)调剂复试形式
2024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远程网络线上复试方式,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执行。
(二)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4月上旬至中旬。
(三)调剂基本条件及调剂办法
1.调剂的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其他关于调剂基本条件。
2.非全日制调剂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包括已经签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3.调剂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可调剂专业范围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拟招生计划数与调剂人数比例不低于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学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需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四)远程网络线上复试相关要求
考生需要准备两部具有网络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笔试、综合面试均采取“双机位”考试。
1.笔试的基本要求
(1)考前审核与准备。开考前,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的指令,手持监考设备(手机或iPad等)环绕考试地点进行视频连线,确定无作弊行为方可进行考试;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并确保与本人面部同框,与监考老师进行视频连线,待监考老师确认无误后方可答题。考试过程中监考机器须保持视频连线,发现作弊行为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2)试题发放及答题。学院监考老师通过会议平台发出专业课测试题目,考生在复试答题纸模板上作答(考生需事先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答题纸模板并且打印出来),请考生将本人信息填写在答题纸指定范围。写清楚题号(不用抄写原题目,但切记不要答混题目)后进行解答。
(3)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将答卷拍照后2分钟内按照要求回传给相应学院的监考老师(实名备注,专业+姓名,例如:化学工艺_王XX)。
(4)邮寄试题答题纸。考生请于考试结束1日内将纸质答题纸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各学院(11300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某学院某老师收),请在信封外皮注明所报考学院和考生姓名、考生号。
2. 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的基本要求
各学院复试小组成员须在指定房间就位,秘书人员准备好面试问题(题签数原则上不少于小组面试人数),发起视频会议,考生进入视频会议,通过视频会议进行面试。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题目、随机确定复试人员。面试结束,面试小组直接给出面试成绩,同时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3. 其它事项说明
调剂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复试考试设备,考试期间请将电话设置成屏蔽所有来电状态。考生不允许锁屏、离开监控范围,如人为造成死机、卡顿等情况,直接取消该考生此次复试资格,须重新排序复试。
4.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突发事件主要为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故障等。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各学院协同学校网络中心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保障工作。
(2)由复试小组秘书做好突发状况记录工作。
(3)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时,当前面试暂停,立即启动备用设备,并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4)复试小组端网络掉线时,当前面试暂停,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恢复后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5)考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试中断,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起二次考试申请,经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重新考试。每位考生此种情形下仅限一次申请重新考试的机会。
(6)考生人为中断考试进程(如考试中途遇手机来电干扰等)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其复试成绩无效。
(7)学校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要求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工作有据可查。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不予录取;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
(二)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权重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
(2)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4+政治笔试成绩×0.1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
(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
2.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
六、考生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录取的所有非定向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两周内签订三方(工作单位、学校、个人)定向就业协议(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两周内上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协议书。
(三)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四)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项目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
(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指导文件执行。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调剂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二)实行责任制度。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三)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研招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址:ges.lnpu.edu.cn
联系电话:024-56860939
监督举报电话:024-56865210
邮箱:yjszsb@lnpu.edu.cn
本办法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按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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