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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武汉纺织大学 2023-06-16 相关院校:武汉纺织大学
各位新生:
欢迎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3级研究生来校报到时间为2023年9月上旬(准确时间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新生报到相关事宜的通知”,网址:http://gs.wtu.edu.cn/),请各位新生按时来校报到。现将入学注意事项暂告知如下:
一、档案转入
凭调档函办理,原则上应在6月25日前完成寄送。
1.凡属我校应届本科生,均无须办理调档手续(不发调档函),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校档案馆协商,统一办理档案校内转调。其他考生的调档函由拟录取学院负责。
2.其他全日制新生,均须将档案转入拟录取学院,不转入我校的新生,将不享受我校各项研究生奖助;非全日制新生的档案无须转入我校。
3.人事档案寄送请务必按档案寄送要求进行,确保安全、及时。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凭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
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湖北省外党员: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拟接收单位:“中共湖北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
湖北省内党员:在“全国党员管理系统”内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查询被拟录取学院的全称,如“中共武汉纺织大学xx学院委员会”。
我校应届本科生如拟录取学院和本科就读学院一致,不需要填“全国党员管理系统”;若拟录取学院和本科就读学院不一致,则参考省内党员办理转接。
2.团员组织关系转接
新生为共青团员者,需要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进行组织关系网上转出的过程中,转入组织需搜索确认到“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团总支XX学院团支部”。
三、户口迁入
新生户口迁入采取自愿原则,凭正式录取通知书办理。
户口在武汉市外的新生,入学前,须有原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入学后,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交所在学院。
南湖校区新生(艺术与设计学院、服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传媒学院)迁入地址填写“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民族大道227号武汉纺织大学”;
阳光校区新生迁入地址填写“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34号武汉纺织大学”。
户口在武汉市内的新生,入学后将《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交所在学院。
我校应届本科生,如户口已经迁入我校,无需变更;如原来未迁入,现需要迁入,则参考上述方式办理。
四、宿舍安排
由各学院负责安排,详情请向各学院咨询。请报到后完成缴费的同学到研究生迎新总站领取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单,凭住宿费缴纳收据和入学报到单入住宿舍。
五、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体检
凭录取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注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期整个9月份有效)到录取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新生到校后将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
有其他在籍学历的同学请在9月15日前做好其清退工作,否则入校后将无法注册研究生学籍。
六、费用
新生入学将会涉及到学费、住宿费、体检费、医疗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收费(代收费)标准见http://xwgk.wtu.edu.cn/。
七、报到及网上注册
2023级新生前往学院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我校南湖校区和阳光校区均设有迎新咨询点。2023年9月5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凭账号(学号另行通知)和密码(身份证后六位),完成网上入学注册,
八、其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说明:凡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贷款学生到校后向学院提交资助管理机构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和合同,办理回执录入和相关审核工作。
请新生扫描录取通知书或下方的喜报二维码生成专属喜报,将喜报转发至朋友圈邀请好友留言点赞,超过200条可获得精美礼物一份。
我校2023级研究生QQ群号为656028731,请各位新生加入并关注下方学校研究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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