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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04-12 相关院校:广西师范大学
各位拟录取考生:
首先,祝贺您即将加入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大家庭,为了做好相关工作,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一、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一)非定向就业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我校,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就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我校,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三)定向就业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
(五)所有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类别全部修改为“定向就业”,不转入人事档案。
(六)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最终以通过教育部录检结果和我校发放的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
二、政治审查表、人事档案、党员档案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请所有拟录取考生在5月10日前将《政治审查表》(一式一份)发送盖章扫描电子版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邮箱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录取。各培养单位邮箱地址由二级学院另行通知(以学院下发为准),纸质版于入学报到后交给相关学院存档。
(二)非定向就业生,档案所在单位于7月5日前将本人人事档案(含党员档案)归齐后寄到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只接收以机要件投寄或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通道投寄,严禁平邮或自带),应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参照此条办理。各培养单位邮寄地址另行通知。
档案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档案馆(图书馆北侧9楼922室),邮政编码:541006,联系电话:0773-3637335(学生档案二室)。档案接收情况可登录我校档案馆网页查询。
(二)定向就业生,不寄人事档案,请在5月10日前将《政治审查表》(一式一份)单独寄至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若党员关系转至我校基层党委的,须转党员档案至我校档案馆(只接收以机要件投寄或EMS高校学生档案专用通道投寄,严禁平邮或自带)。
三、定向协议
(一)定向就业生(含所有报考时选择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拟录取为非全日制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拟录取后要修改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提交《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请于4月29日前寄至我校研招办(不要邮寄到复试学院或学校其他单位)。
(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4月29日前邮寄以下材料:
1.应届生要上交的材料:①学生证复印件一份;②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④《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2.往届生要上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②户口本复印件一份;③与原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并已加盖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广西师范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以上定向协议及材料以EMS或顺丰寄送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田家炳教育书院321室),邮政编码:541004,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四、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
(一)户口关系转移
户口迁移: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生、桂林市辖区的户口不需迁入我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学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学生本人决定。需要把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在开学报到时把落户相关材料交给学院(部),逾期恕不办理。若将户口迁入学校,在校期间使用户口需到学校户籍科借用,在校期间户口不允许迁离学校,毕业时须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入注意事项:①户口迁移地址:王城/育才校区:广西桂林市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②户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的学生,不需要打印纸质的《户口迁移证》。③非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薄到原住处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方为有效;注意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户籍信息是否有误;如有误必须在原住地派出所更改。
(二)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广西区内已经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专网实现了党员信息全区联网,广西区内转入的,组织关系由所在地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转接,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广西区外转入的,凭打印的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转接。区外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广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学院党委”。落款必须为县(市)级以上党委组织部。报到后交由各学院(部)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团组织关系转接有线上智慧团建、团籍(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中任何一项可证明自己的团员身份,则无需开具团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
五、录取通知书
(一)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检和我校政审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如在录检过程中发现拟录取考生提供虚假信息、存在作弊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录取政策的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我校将于6月底或7月初份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学校将统一以EMS形式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方式以考生网报时填报信息为准),邮寄前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信息管理系统(https://yzcx.gxnu.edu.cn)中查询自己的快递运单号。
(三)若考生申请通讯信息变动的,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修改通知。
六、入学
(一)考生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gxnu.edu.cn)7月份后公布的《广西师范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指南》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全日制、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报考的学生,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向我校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录取后信息(录取类别、定向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手机号)有变更的,5月12日前需要到我校研究生查询系统(https://yzcx.gxnu.edu.cn)中按要求注册修改,要求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信息修改的通知》。
(三)政治审查及定向协议电子版可以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区(http://www.gc.gxnu.edu.cn/xgxzw/list.htm)下载。
(四)我校只安排全日制研究生校内住宿,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4人/间公寓式宿舍。
(五)新生报到后通过“广西师大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注意:我校不以任何名义要求考生提供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展拟录取和收费等工作,请广大考生谨防诈骗。请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gxnu.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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