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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2-05-11 相关院校:海南师范大学
2022级研究生:
为方便我校录取的2022级研究生明确录取工作后续事项,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1.通知书邮寄地址变更维护
通知书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若发生变更,请于5月30日17:00前登录管理系统自行修改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此工作,未进行修改者将按原网报地址及联系方式寄送。限于目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压力,所有通知书均已通过EMS快递至各位新生,不提供自取方式。
硕士研究生登录“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123.60.209.33:8688/ASPX/Student/StuLogin.aspx)进行维护(具体操作方式如下:考生初次使用系统,输入网址后点击【注册】按钮。在弹窗内如实填写考生信息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时填写的姓名与证件号码必须和研招网报名时的一致;注册完成后证件号码将作为登录账号,注册时设置的密码为登录密码) ;
博士研究生登录“海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121.36.47.204:1022/Login?ReturnUrl=%2f),登录用户名与密码与报名时一致。
2.发放时间与方式
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生效,故录取通知书寄送时间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录取名单审批通过后,将即刻寄出(预计在6月下旬至7月中旬内),并在我校官网及海师研招公众号公告相关事项,请留意查收。
二、人事档案与户口迁移
1.调档函
我校录取的研究生,除签订有三方定向培养协议的定向生源外,均要求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调档函已生成电子版格式,请各位硕、博士研究生分别登录相应的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的打印与使用请注意页面下方的备注说明,并按要求执行。
2.户籍迁移
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落户截止时间为新生报到注册后两个月内,逾期不再受理。入学当年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根据《海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在学期间不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决定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必须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迁入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
三、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组织关系
海南省内生源组织关系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网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考入学院党组织全称(具体询问相关学院)。
海南省外生源需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去往党组织栏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院”,入学时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交给辅导员老师。
党组织关系转接具体流程详见我校组织部网站公布的“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流程”。
2.团组织关系
新生为共青团员者,报到前需到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转出手续,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转入单位填“海南师范大学”,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入学后由班级收齐交给所在学院团委;同时,需要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进行组织关系网上转出的过程中,转入组织选择“团海南省委”→“海南师范大学团委”→“海南省海南师范大学某某学院团委”。“智慧团建”系统无法使用的考生,入学后统一处理。
档案、户口转入等未尽事宜请咨询我校研究生工作科,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898-65809338、0898-65680687;党团关系转接事宜请咨询相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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