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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报考录取 来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03-25 相关院校: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及我省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学校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协管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研究生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领导、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综合监察室、保卫处、后勤集团、网络信息中心等相关领导。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等工作,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的规则、要求、评分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
学校同时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由校纪委书记任组长。全过程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二)各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在各学院设立分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5至7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在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以下工作:
1.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和我校复试规定,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工作。
2.对参加复试的教师进行遴选,并对参加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升参加复试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
3.组织本学院各专业课笔试(包括同等学力加试)、面试。
4.审核本学院各专业笔试、面试的记录表、成绩单、复试结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5.负责复试过程全程录像(有声有影),做到有据可查,并统一上交研究生招生办且在学院保存一年。
(三)落实信息公开
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发布复试、调剂、录取等相关信息;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学校规定,不得随意调整专业计划;复试结束后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复试成绩、成绩合格考生名单等数据,由研究生院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统一公示。
二、考生复试资格要求
(一)第一志愿考生资格要求
根据国家《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报考我校考生成绩实际情况,经研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确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1.初试分数达到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一志愿会计专硕(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进入复试的初试最低分数线为195分。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专项考生,需达到《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总分要求,且单科分数不低于35分;进入复试资格的计算办法为:考生成绩/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国家分数线,按照比值高低择优参加复试。
4.其它说明:一志愿考生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且进入复试的考生,若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任何一项发生改变都将视为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调剂考生相同(不需要参加一志愿的复试,待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网上申请调剂,与调剂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二)调剂考生资格要求及调剂办法
1.初试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其它条件要求: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出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3.非全日制调剂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包括已经签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4.调剂办法
(1)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于不满足上述条件的调剂考生,我校将考查其学业水平、本科毕业院校、本科毕业专业、填报调剂申请时间等条件,综合考虑是否满足我校调剂要求,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3)拟招生计划数与调剂人数比例不低于1:2。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并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
(一)第一志愿考生:初步定于2022年3月下旬。
(二)调剂考生:初步定于2022年4月上旬至4月中旬。
四、复试方式
学校本着以考生为中心、确保择优选拔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对第一志愿考生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模式,对调剂考生也采取远程网络复试模式。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采取远程网络复试,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
1.专业课测试的基本要求
(1)考生准备考试设备:考生需要准备两部具有网络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部作为腾讯视频会议监控与答题使用,一部作为备用。考生需在身前正前方1米处位置架设一部用于视频连线的设备(手机或iPad),在考试开始前听从监考教师的指令,考生需手持监考设备(手机或iPad)环绕考试地点进行视频连线,确定无作弊行为方可进行考试,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并确保与本人面部同框,与监考老师进行视频连线,待监考老老师确认无误后方可答题。考试过程中监考机器须保持视频连线,发现作弊行为直接取消复试资格。
(2)试题发放及答题:学院的监考老师通过腾讯会议平台由监考老师发出专业课测试题目,考生在复试答题纸模板上作答(考生需事先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答题纸模板并且打印出来),请考生将本人信息填写在答题纸指定范围。写清楚题号(不用抄写原题目,但切记不要答混题目)后进行解答。
(3)考试时间结束,请使用手机或iPad拍照后2分钟内通过微信回传给相应学院的监考老师(前提是在考试前30分钟学生需要添加监考老师微信,并实名备注,专业+姓名,例如:化学工艺_王XX)。
(4)邮寄试题答题纸。考生请于考试结束1日内将纸质答题纸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各学院(11300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某学院某老师收),请在信封外皮注明所报考学院和考生姓名、考生号。
2.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的基本要求
各学院复试小组成员须在指定房间就位,工作人员准备好面试问题(题签数原则上不少于小组面试人数),发起视频会议,考生进入腾讯会议,通过腾讯会议进行面试。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题目、随机确定复试人员(复试面试人员不得少于5人)。面试结束,面试小组直接给出面试成绩,同时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3.其它事项说明
(1)考生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并在3月25日前自行购买或租借手机等电子设备,以应对复试考试。
(2)网络复试统一采取腾讯会议平台进行,考试期间请将电话设置成屏蔽所有来电。考生不允许锁屏、离开监控范围,如人为造成死机、卡顿等情况,直接取消该考生此次复试资格,须重新排序复试。
(3)各学院准备体温监测仪、消毒液、防控口罩等(面试教师及工作人员用);各学院及时组织面试小组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并准备好复试教室、电脑、投影仪、屏幕等,进行网络复试。
(二)调剂考生的遴选原则与复试方式
网络复试:我校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上复试的形式,具体要求同第一志愿考生。
(三)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协管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研究生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院领导、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综合监察室、保卫处、后勤集团、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等相关领导。
1.疫情防控方面
复试期间,如遇工作人员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表现,我校将立即通知抚顺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新冠肺炎防疫指挥部,同时启动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将该同志送入指定医院进行留观,凡是接触该同志的人员都要进行隔离处置。具体防控措施详见《复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与应急预案》
(四) 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突发事件主要为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故障等。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协同我校网络中心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保障工作。
2.由复试小组秘书做好突发状况记录。
3.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时,当前面试暂停,立即启动备用设备,并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4.复试小组端网络掉线时,当前面试暂停,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恢复后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5.考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试中断,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起二次考试申请,经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重新考试。每位考生此种情形下仅限一次申请重新考试的机会。
6.考生人为中断考试进程(如考试中途遇手机来电干扰等)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其复试成绩无效。
7.对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将通过电话的形式进行复试,并全程做好记录和录音。开学后进行全面核查。
8.学校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与管理,要求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工作有据可查。
五、考生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需要的材料(对于网络复试的考生,可将以下资料照片传到各学院的指定邮箱,并在复试前先进行线上展示,复印件邮寄到各学院制定人员收,最终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研招办)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4.应届生证明或成绩单(应届考生)、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打印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政审表》。
7.《诚信复试承诺书》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6)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
8.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9.考生面试时可在网上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二)研究生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拟录取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报考MBA、MPAcc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一)专业课测试(MPAcc专业课测试15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其它专业为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1.考核内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各专业复试阶段专业课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2.考核要求:专业测试题目的命制由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命题和评卷工作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辽宁省相关要求进行。试题和答案在启用前均为国家机密级材料,要提高保密意识,专人负责,确保万无一失。不同批次复试不能使用相同试题。
(二)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MPAcc综合面试150分,时间20分钟;其它专业100分,时间15分钟)
1.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等;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考核要求:主要采用问答形式,要有记录和评语,并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综合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3.考核小组:各学院应选拔业务水平高、政治素养好的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组成综合面试考核小组,小组设组长1人,另安排记录员一名,面试前要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须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复试小组成员中至少安排1名外语听说能力强的教师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口语测试。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外,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各学院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试题难易程度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
(四)MBA、MPAcc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开卷考试。
七、复试材料上报及成绩计算
(一)材料上报
1.3月25日前,各学院将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含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名单、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学院复试准备情况汇总表、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笔试、面试安排要在本学院公告栏及网页公布并通知考生。
2.在复试结束后将《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总成绩单》签字盖章版办公自动化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待所有复试结束后报送全部考生成绩单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
3.考生试卷、专业课测试考场纪录、综合面试记录表、综合面试评分表、外国语口语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以上材料暂不上报,学院存档、备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招生办沟通联系解决。
(二)复试成绩计算
1.除MPAcc以外专业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权重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5:5。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
2. MPAcc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的总和,满分为300分。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少于60分(MPAcc综合面试成绩少于90分);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查结果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一)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
(二)MBA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
(三)MPAcc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九、拟录取
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额满为止。若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达到计划数,再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进行录取。同一批次参加复试并成绩合格的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
十、考生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录取的所有非定向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档案不能到校的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两周内须签订三方(工作单位、学校、个人)定向就业协议(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二)少民骨干计划考生在公布复试成绩后到研招办上交少民骨干登记表,并对少民骨干协议书盖章。
(三)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四)符合《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项目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研招办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3月2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发送至邮箱:yjszsb@lnpu.edu.cn,请在主题中标注“加分考生+姓名、专业”。咨询电话:024-56860939。
十一、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
(一)复查:
入学后一个月内,所有考生将再进行一次专业课考试,此次考试和复试期间考试成绩进行对比,如果差别较大,认定为不合格考生,我校将对此类同学做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二)体检:
根据相关规定,在考生确定为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具体体检要求另行通知。九月份入学报到后还需进行体检,或根据疫情情况承认国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
十二、信息公开与监督
1.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及时公布。
2. 实行责任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 实行监督制度。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联系电话:024-56860939
邮箱:yjszsb@lnpu.edu.cn
本细则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2年3月25日
附件【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政审表.docx】已下载125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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