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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完美·体育(中国)官方网站,WANMEI SPORTS复试 来源:吉林体育学院 2021-03-26 相关院校:吉林体育学院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部署和吉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确保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性原则
按照教育部、吉林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复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公平性原则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复试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科学性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科学选择复试方法,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三、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处和各二级学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该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管理,下设办公室在研究生处,根据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流程,具体设置复试调剂录取专项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研究生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
(二)复试小组
根据招生学科方向和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包括“复试命题小组”和“综合面试小组”,具体成员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商议确定,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按学科方向和专业领域组成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复试命题工作。
2.按招生学科方向或专业领域组成复试综合面试小组,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外语听说能力、综合能力等进行考核。
3.复试小组成员所承担的工作及身份对外保密。依据回避原则,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相关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对考生进行补习、辅导,不得透漏考试内容、阅卷情况及考试结果等内容。
(三)责任与纪律要求
1.强化招生主体责任。强化各类人员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生工作组织管理机构,加大复试统筹协调工作力度,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确保复试组织到位。
2.严明招生工作纪律。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教育部36号令等有关规定,遵循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和程序,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复试成绩合格线与招生计划
(一)复试成绩合格线
1.复试成绩合格线以国家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为准。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成绩合格线分数最低要求为总分220分。
(二)招生计划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人数255人,其中学硕75人,专硕180人。
五、复试方式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网络线上复试。
考生通过我校指定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线上复试。《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使用方法及操作手册》见附件1。
六、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及工作安排详见《吉林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计划表》(见附件2)。
七、资格审查
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严把复试入口关,将会同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前资格审查相关内容详见《吉林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面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结合网络线上复试特点,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
(一)英语面试
“英语面试”满分为100分,现场打分。考试形式为英语口语交流,主要测试考生听说能力,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内。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现场打分。综合面试侧重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考查。考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内。其中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学科教学(体育)等5个专业考生在“综合面试”过程中加入专项技术讲解及专项知识考核环节,分值占“综合面试”分值的50%。由于涉及考官提前需要了解核对考生专项信息等情况,以上5个专业考生请从以下大项目类别中自行选择专项进行面试:田径类、球类、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类、冰雪类、游泳类、重竞技类、体操类、舞蹈类,以上5个专业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2分钟内。请考生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填报《吉林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项登记表》(见附件4),未按时上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口试,每科成绩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只供录取参考。加试科目详见《吉林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见附件5)。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方面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态等现实表现。
考核将采取多种方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方面的表现,如面试小组成员与考生交谈,学校对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函调等。同时考生需填报《吉林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6)。
对弄虚作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十、考生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此项工作推迟至考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再行通知。
十一、成绩核算办法与录取规则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以总成绩作为拟录取依据。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具体换算标准如下:
总成绩=(政治+外语+业务课)÷5×0.7+综合面试×0.2+英语面试×0.1。
成绩核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录取规则
1.所有复试和录取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进行办理。
2.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复试合格,单独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过程中,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如初试总成绩相同,再查看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排名进行录取。经过以上两项判定还不能确定录取考生,则按照复试相同程序重新组织分数相同考生进行第二轮复试,直到确定录取考生为止。
(三)加分条件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按最高项加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未按学校规定参加复试者;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3.存在作弊和弄虚作假者;
4.身体健康状况及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5.复试时英语面试所占10%(10分)和综合面试所占20%(20分)实际得分成绩之和,低于15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成绩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6.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复试过程管理
(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7),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二)强化远程复试平台技术安全与保障
学校网络与信息中心将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确保每个关键环节落实到位,提前组织培训和模拟演练,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保障,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三)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复议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
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各阶段成绩等重要信息,均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二)考生复议
复试工作结束后,如果考生对调剂复试结果、复试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研究生处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并在受理复议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监督检查
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督检查。电话:0431-85267837。
十四、联系与咨询
业务受理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267890
联系人:高老师
邮箱:yanjiushengty@163.com
本办法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的文件、规定为准。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复试与录取相关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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