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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简章 来源:汕头大学 2020-09-29 相关院校:汕头大学
汕头大学是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广东省属“211工程”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是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经过三十余年的努力,汕头大学已形成了完整的从本科生到博士研究生的人才培养体系。汕头大学努力建成具有现代大学的优质管理体制和卓越教育,国内先进、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招生专业和人数
法律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等部门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学生完成全部学业,可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法律硕士毕业证书(双证)。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汕头大学于2017年起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项目的依托单位是汕头大学法学院。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30名,非全日制法律硕士40名。
培养方式
法律硕士培养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导师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同时,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以加强教学与科研及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和交流,提高学生的实务能力。
师资力量
汕头大学法学院现有教师56名,很多教师具有海外教育背景,9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历。我校还聘请来自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授,参加导师组,参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指导。
教学设施
汕头大学的教学硬件设施齐全。学校图书馆、计算机实验室、电子网络资源等面向法律硕士研究生开放。同时,学校配备了多媒体教室、研讨室等,可以满足法律硕士研究生所有课程和不同教学方式的教学需要。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1-4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1-4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 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以研招网通知为准】。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以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试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12月21日-22日【以“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3.初试科目
035101法律(非法学)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4. 考试大纲与命题范围
法律硕士的全国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见教育部研招网。
5. 初试地点
由报考点指定考场。
6. 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具体信息以汕头大学法律硕士官网公布为准。
录取
汕头大学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面试成绩,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学制、学费及奖学金
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均为2年,非全日制每年学费3万元,共计人民币6万元;全日制每年学费2.25万元,共计人民币4.5万元;学习期限:2-4年。
2.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每年学费2.6万元,共计人民币7.8万元;全日制每年学费2.25万元,共计人民币6.75万元;学习期限:2.5-5年。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设立优秀毕业论文奖励金,凡毕业论文答辩获优秀等级者,奖励2000元。
全日制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按照汕头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规定执行:
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每学年不低于16000元的奖助学金。包括: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覆盖面10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
2.学校学业奖学金: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标准为每生每年8600元;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等级由各培养单位评定,一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比例为30%;二等的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比例为70%。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
3.“三助”岗位津贴:每一学年,学校为每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三助”岗位机会,每月津贴300-500元。
4.其他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2万元/学年(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下达的指标,比例约占在校生数的3%)。
(2)优秀新生奖励: 凡毕业于 “985”或“211”院校以及汕头大学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考生(自学考试、独立院校、网络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除外),被我校本部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在职者除外),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一等奖8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985”院校);二等奖:5000元/人(本科毕业学校为“211”院校、汕头大学)。凡被我校本部录取的硕士推免生,将获得 “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额度为: 8000元/人。
5.单项业绩奖励及临时困难补助等。
上课形式及地点
采用学分制,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授课方式,全日制原则上采用周一至周五授课的方式,非全日制采用集中授课(利用周末)方式。课程修业完成(修满所要求学分)并通过中期考核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
上课地点:一般在汕头大学(校内)。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按照汕头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欢迎报考汕头大学法律硕士!
汕头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754-86503913
传真:0754-86502329
QQ: 3099387915
微信公众号:查看原网页 https://law.stu.edu.cn/website_jm/main.aspx?type=content&Content_ID=3096
Email:stujm@stu.edu.cn
网址:http://law.stu.edu.cn/website_jm/
通讯地址:(515063)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电话:0754-86502424
联系人:张老师
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www.gs.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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