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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河北经贸大学 2020-08-28 相关院校:河北经贸大学
亲爱的考生,你好!
祝贺你考入我校继续学习深造!
现将研究生新生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准备!
一、新生报到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2020年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2020年9月6日(周日),9:00-16:00;地点:河北经贸大学相关培养单位(具体地点)。新生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到日期(9:00-16:00)向学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请假申请受理:请假申请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研究生学院研工办和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班主任。
(二)新生报到须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新生应在9月2日前将入学审查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到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审查材料如下所示。(各培养单位指定邮箱)
1.往届毕业生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复试期间体检报告;
④14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师生健康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备案表》、《返校师生信息确认登记表》(点击链接)。
2.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①录取通知书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新生报到前,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点击链接),下载打印;
⑤复试期间体检报告;
⑥14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师生健康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返校备案表》、《返校师生信息确认登记表》(点击链接)。
特别注意事项:①新生本人提供的毕业证书必须是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②务必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验证码在9月6日-10月20日内均有效;若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前办理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报到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③新生毕业证书信息与本人报名时提交的学历信息必须一致,因信息不一致造成考生不能入学的,后果由本人负担;④对于入学时不能取得学历证书或有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故意弄虚作假的考生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二、户口迁移
(一)原户籍所在地在我校的,须与所在校区户政管理部门咨询户口迁移相关事宜;
(二)原户籍所在地不在我校的,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
(三)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户口关系转至: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
(四)定向就业生不办理户口关系;
(五)校本部户籍科咨询电话:0311-87655517。
三、组织关系
(一)省外考生需开具纸质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介绍信须由学生本人持有,报到后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班主任,统一办理,请勿装入个人档案。(注:党员材料单独组档的,开学后及时将相关档案上交至录取培养单位党委或支部。)
(二)省内考生组织关系一律从网上接转,不开具纸质介绍信。目标党组织名称搜索:河北经贸大学+录取专业所在培养单位(例: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开学后本人及时向所在培养单位党组织报到。
(三)团组织关系转入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搜索“河北经贸大学+XX学院团委”申请转入;具体步骤可咨询各专业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班主任。
四、住宿
(一)全日制研究生住宿要求
1.全日制研究生,除经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均需在我校研究生公寓住宿。被褥及其他生活用品自备。宿舍安排可于8月28日后访问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heuet.edu.cn/),登录个人门户,用户名为学号(见通知书),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末尾为X的使用大写X),登录后点击“研究生迎新自助”按钮即可查看。
2.因特殊情况不在学校公寓住宿的,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未履行审批手续的,须缴纳全部住宿费。
3.不住宿申请的程序:①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规定并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退宿审批表》,一式三份(点击链接);②新生报到后将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班主任,统一办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五、学费、住宿费及缴费程序
(一)研究生学宿费收缴标准
1.学费
(1)全日制研究生
①学术型:8000元/学年;②专业学位(除工程管理外):7000元/学年;③工程管理(MEM):14000元/学年。
(2)非全日制研究生
①工商管理(MBA):15000元/学年;
②工程管理(MEM):学费总计28000元;
③旅游管理(MTA):学费总计30000元;
④法律(法学):学费总计30000元;
⑤法律(非法学):学费总计30000元;
⑥公共管理(MPA):学费总计28000元。
2.住宿费
住宿费1000元/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学生交费方式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统一采用网上交费方式。对于拟申请建档立卡资助的新生,请勿交费,待相关部门审核后,予以免除或补交。
8月26日至开学,网上交费系统对新生开放,届时可访问河北经贸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heuet.edu.cn/),登录个人门户,用户名为学号(见通知书),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末尾为X的使用大写X),登录后点击“网上交费”按钮即可进行交费。网上交费系统支持支付宝和银联,无手续费,安全快捷。
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进行网上交费,并安装安全软件(如:360安全卫士等),以进一步保障支付安全。请不要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操作(选择支付宝通道时如需扫描二维码支付可以使用手机)。
温馨提示:我校仅此一种交费方式,请同学们务必按照本说明从学校官方网站进行交费,谨防诈骗。
交费相关通知、操作说明详见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通知公告”、“网上交费专栏”或财务处网站(cw.heuet.edu.cn)“业务专栏—学生网上交费”。
关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可及时获取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和疑难解答等。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将针对网上交费在线答疑,帮助学生解决网上交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扫描关注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注意:本条仅适合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
学生如办理生源地贷款,收款方信息为:
户名:河北经贸大学
开户行:河北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64420109201280
请务必在备注信息中注明学生本人学号、姓名以确保贷款准确及时得到确认。
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规定请咨询学生处助困办公室,电话:0311-87656667、87326030。
(四)交费问题咨询途径
一般问题可在财务处网站“网上交费专栏”参考相关说明,查看说明仍不能解决的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求帮助:
财务处微信咨询: “河北经贸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在线答疑;
财务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11-87655630。
(五)其他说明
河北银行是学校的主要合作银行,也是在我校唯一设有营业网点的银行,河北银行卡平时应用广泛,例如:奖助学金发放、勤工俭学工资发放、科研劳务费发放、校园卡圈存、日常存取款等,学校将在开学后统一为新生办理河北银行卡。
六、档案调转
(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人事档案必须转至我校。
未按时邮寄个人档案的考生,可以自带方式将档案交至研究生学院研工办(第三办公楼228室);档案最迟转递时间不超过开学一周;自带档案的,档案必须封存完整,如有破损,概不接收。
(二)“定向就业”新生,个人档案不需转至我校。
七、其他
研招办咨询电话:0311-87657198(第三办公楼226室)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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