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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兰州大学 2018-09-29 相关院校:兰州大学
一、报考兰州大学的考生按如下原则选择报考点:
( 一)报考兰州大学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联考等考试方式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试方式的考生和报考我校音乐(135101)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11月6日-10日到我校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二、网报期间,我校将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lzu.edu.cn)和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lzu-yz)不定期公布错选兰州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信息,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三日以后及时查看,并按相关提示进行更正,防止因信息填报错误而影响考试。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教育部规定: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对于学校更名的情况,请在毕业学校一栏选择00000(其他),并手动填写毕业证书公章上的单位名称。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18年11月15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yzb@lzu.edu.cn)提交学历(学籍)认证PDF或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姓名”。对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提供相关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准予考试。各类考生须根据自身类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电子版:
1.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已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考前须征得在职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
七、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学校名称:兰州大学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办公地点:城关校区贵勤楼319室 传 真:0931-8912440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电子邮箱:yzb@lzu.edu.cn微信公众号:lzu-yz
网 站:http://yz.l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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