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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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的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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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8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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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规定和《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大校〔2014〕268号)以及《关于做好2015年推荐免试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4]3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见《2015年重庆大学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目录》http://yz.cqu.edu.cn/view.php?nid=258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2015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 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类别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推免生根据学院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自行选报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类别。所有推免生在录取后不得更改学位类别。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在国家规定期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网址:http://yz.chsi.com.cn/tm 2、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申请人须保持通讯畅通。 3、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申请人发布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我院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网站http://civil.cqu.edu.cn/进行公示,有意愿在我校就读研究生的推免生(不区分本校、外校),请于10月10日前登陆“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注册成功后需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学院及专业、上传如下材料: (1)《重庆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附件1);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1份,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 5. 凡报考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推免生在录取后联系相关专业导师。 6. 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 (1)《重庆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审批表》1份(附件1); (2)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原件1份,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其它能证明自身学习、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绩(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北街83号 邮编:400045 重庆大学B区 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B二综1607 联系人:李江涛 E-mail:jtlicd@sina.com TEL:023-65120723 *非985院校推免生应在面试时携带全部申请材料。 五、复试安排 1. 复试条件 学院将核对并确认申请者网上报名信息,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由研究生录取工作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2. 复试方式:985院校学生可接受电话复试,其他院校学生须到我校进行复试。 3. 复试内容:专业笔试及综合面试。 4. 复试安排:2014年10月17日报到,10月18日笔试(笔试科目同统考的招生简章),10月19日综合面试。具体安排请关注土木工程学院网站通知。 5. 其他注意事项: 凡报考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推免生在录取后学院将统一安排确定专业导师(双向选择)。 六、相关政策及推荐免试生奖助政策 我校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培养模式、以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同时向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相应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委托培养生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查询:(http://yz.chsi.com.cn/)。 2、国家学业奖学金 推免生第一年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办法查询:(http://yz.chsi.com.cn/)。 3、国家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一年2万元),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办法查询:(http://yz.chsi.com.cn/)。 4、其他奖助金 优秀推免研究生一次性新生奖助金(全校一等奖100名,每名10000元,二等奖200名,每名5000元,学院按校分配的指标发放),其他如创新基金、院士基金、国际交流基金、三助基金,按相关文件执行。 5、困难补助 按相关文件申请、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网址:http://yz.cqu.edu.cn/view.php?nid=252) 七、信息公布和公示 学院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年度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公布拟招收推免生数量,拟录取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工作组成员 1、领导小组: 组长:刘汉龙 副组长:李正良 委 员:李英民 阴可 张川 傅剑平 刘新荣 张亮亮 姚刚 周小平 刘星 陈朝晖 杨溥 何培斌 秘书工作小组:李江涛、吴庆 2、按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下开展复试工作。 九、监督和复议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推免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十、其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 1.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 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 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 4. 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十一、学院推免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3-65120723 邮箱:jtlicd@sina.com 办公地点:重庆大学B区二综合楼16楼1607房间 十二、本办法由土木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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