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大学国际商务硕士(MIB)招生简章
查看(497) 回复(0) |
|
漂浮的旗袍
|
发表于 2014-09-27 19:11
楼主
一、招生宗旨
重庆大学国际商务硕士(MIB)的培养目标为适应复杂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和国家发展需要的,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体系,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有较强的英语(和/或其它外语)交流能力和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商务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5年计划招收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4人。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考试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3、数学三;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在网上查询是否进入我校复试名单,根据研究生院及经管学院的安排进行复试。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将采取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综合课笔试;(2)外语笔试;(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 4.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 6. 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三)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五、学习方式及学位授予 学习方式:学制两年,脱产在校全日制学习。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学费 全日制MIB学生学费为1.3万/年,总计2.6万元。 七、联系方式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电话:(023)65105710 传真:(023)65106383 地址:重庆市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A区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607室,邮编:400000 |
回复话题 |
||
上传/修改头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