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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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水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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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02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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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刑法学》科目考试大纲
一、考核目标 研究生入学初试是选拔优秀人才的主要环节,为了贯彻教育部“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方针,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命题细则》及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大纲。 本学科考试主要内容为:了解——要求对考核内容能准确再认、再现,既知道“是什么”;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能深刻领会相关知识、原理,并借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熟悉——要求能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法律现象作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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