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查看(1810) 回复(0) |
||||||||||||||||||||||||||||||||||||||||||||||||||||||||||||||||||||||||||||||||||||||||||||||||||||||||||||||||||||||||||||||||||||||||||||||||||||||||||||||||||||||||||||||||||||||||||||||||||||||||||||||||||
ruier123
|
发表于 2016-01-27 15:40
楼主
全日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 培养目标和要求 1.培养目标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致力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金融经济理论基础扎实,专业知识面宽,独立工作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适应市场经济和金融行业需要的务实型高级金融人才,成为金融业务部门的专业技术骨干,能胜任金融管理工作。 2.培养要求 (1)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具有比较宽广的现代金融理论和必要的基础理论,了解当代金融理论前沿问题,掌握国内外金融业的发展动态,具备独立系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能胜任金融部门的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善于运用先进的金融理论和方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有较高的金融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三、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采取学分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规定课程学习应修满37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选修课学分不低于16学分(含学术报告2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37学分后方能撰写学位论文。 (2)用启发式与研讨式教学方法。授课内容要求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实际应用,重视培养研究生的思维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采用案例教学、课堂讨论、专家讲座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 (3)课程学习成绩以考试、测验、作业、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几个方面综合评定,实行结构记分法。 (4)金融硕士研究生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学习要求、教学方式、学分、预修课程和参考书目等。课程教学大纲必须达到学位研究生的课程水平,经分管院领导审查后报研究生部备案。 (5)成立导师组或实行双导师制,聘请金融企业、政府部门有关专家共同承担指导工作。 (6)增加实践环节,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必须撰写实践专题报告。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四、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1.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 攻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37学分。
2.必修环节要求 必修环节包括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和实践环节。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具有研究价值(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选题,制定可行的研究计划,并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研究生应在第3学期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报告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 实践课:研究生在学校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习实践,学生应提交实践计划,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学分,以次作为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五、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金融硕士论文工作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锻炼和考核,是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环节。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可按学位申请程序授予金融硕士学位。论文及其管理要求: (1)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具有一定的资格和学术水平,并可吸收金融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与指导金融硕士学位论文。 (2)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属于务实型论文,其主要形式有专题研究、调查报告、企业诊断、案例编写与分析等。 (3)论文要求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独立见解,研究方法合理。通过论文考察研究生的调查研究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表达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金融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其工作量不少于半年。 (4)论文时间安排: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6个月。全日制(脱产)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第三学期初(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进入论文开题,第四学期初(一般安排在每年3月份)进行论文中期检查,第四学期期末(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答辩;在职攻读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于第四学期初(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月份)进入论文开题,第四学期末(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进行论文中期检查,第六学期末(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月份)答辩。 (5)论文过程质量控制: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和学位论文答辩,按照《西南大学金融硕士学位专业学位论文管理工作规定》中的要求执行。 (6)金融硕士学位专业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经导师同意,可向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提出论文答辩申请。经论文初审专家审查合格同意答辩的论文,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至少应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参加。作者的指导教师不参与其本人的论文评阅与论文答辩,论文评阅人不得兼任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等工作按《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学位授予与毕业 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学校对其就业进行指导,按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就业与派遣手续。 |
|||||||||||||||||||||||||||||||||||||||||||||||||||||||||||||||||||||||||||||||||||||||||||||||||||||||||||||||||||||||||||||||||||||||||||||||||||||||||||||||||||||||||||||||||||||||||||||||||||||||||||||||||
回复话题 |
||
上传/修改头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