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查看(1379) 回复(0) |
||||||||||||||||||||||||||||||||||||||||||||||||||||||||||||||||||||||||||||||||||||||||||||||||||||||||||||||||||||||||||||||||||||||||||||||||||||||||||||||||||||||||||||||||||||||||||||||||||||||||
ruier123
|
发表于 2016-01-13 12:58
楼主
全日制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1. 培养目标 环境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环境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和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2. 培养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三、培养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学习和实践教学实行学分制。课程设置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专业实践和工程实践。 实践教学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本领域有工作经验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2.学位论文实行双导师负责制,由具有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 四、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 1. 课程与必修环节设置 攻读本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须完成以下课程的学习和必修环节,总学分应不少于 31学分。
(1)开题报告及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需按时向学院提交培养计划、选题报告各一份。 (2)实践环节:在校外相关实践基地进行实践研究累计时间不少于半年,并提交实践总结报告。 五、学位论文与论文答辩 1.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技术背景,可以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2.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论文应具备一定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3.论文评审: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4.攻读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5.学位论文至少应有2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至少有一名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参加。作者的指导教师不参与其本人的论文评阅与论文答辩,论文评阅人不得兼任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等工作按《西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学位授予与毕业 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取得规定学分,按规定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自主择业”,学校对其就业进行指导,按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就业与派遣手续。 |
|||||||||||||||||||||||||||||||||||||||||||||||||||||||||||||||||||||||||||||||||||||||||||||||||||||||||||||||||||||||||||||||||||||||||||||||||||||||||||||||||||||||||||||||||||||||||||||||||||||||
回复话题 |
||
上传/修改头像 |
|
|